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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证券公司结算模式(简称“券商结算模式”)爆发之年,越来越多券商入局。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13日,今年券商结算模式发行的新基金数量已达到86只,累计首发份额超过12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在接受采访的多家券商看来,券商结算模式有利于提高证券公司在产品端的财富管理能力,获取更加优质的公募基金产品;有利于公募基金为证券公司定制高质量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未来,券商结算模式发展空间可期,可以实现多方合力共赢。
实现业务发展良性循环
券商结算模式是一种全新的结算业态,指券商在中国结算开设结算资金账户,产品委托券商作为经纪商为其完成资金的结算交收,与基金产品传统的托管人结算模式相比,基金公司的业务对手方由银行转向了券商。
2017年年底,证监会发文试点券商结算模式,要求新成立的基金公司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经过一年多发展,2019年年初试点转入常规,鼓励老基金公司的新产品也采用券商结算模式。
国泰君安是行业首批参与券商结算模式试点的证券公司之一,国泰君安担任经纪商的博道启航基金亦是同批中募集规模最大的券商结算产品。该公司认为,券商结算模式实质上为产品定制销售模式,是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基金公司分工协助、合作共赢的一种模式,多方的业务需求和精诚合作或是该业务阶段性爆发的原因。
兴业证券认为,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券商不再扮演“通道”角色,基金交易、托管、结算均通过券商实现。该模式能提升券商代销佣金收入,带动托管业务发展,推动券商打造交易、结算、托管、投研、代销一站式的机构主经纪商服务。
“自2018年券商结算模式试点启动以来,公司首批布局参与相关业务,目前已同市场多家新老基金公司开展券结基金代销及交易结算合作,公司券商结算产品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兴业证券表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券结产品的合作深度和广度。目前,公司正在酝酿针对券商结算模式推出专门的产品系列,针对基金产品首发、持营以及存量产品券结模式切换进行合作,以进一步推动券商结算模式发展。
“公司自2020年3月首次开展公募券结业务,至今累计合作发行券结基金9只,募集总规模超过120亿元,其中光大证券首发募集规模逾60亿元。”光大证券介绍称,公司对于券商结算模式的考量,不仅仅在于其带来的产品收入结构多元化,更重要的是通过全市场“严选”,将优质的资产端提供给光大证券的核心客户,通过做大产品保有、提升客户盈利体验,最终实现客户、基金管理人、销售渠道的合作共赢,实现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
联储证券总裁助理兼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孙艳芳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券商结算模式的优势在于,券商与基金公司利益高度一致,因此券商整体的分支销售激励及营销政策都会向其倾斜,以期能够实现更好的销售局面;此外,由于结算模式的特殊性,券商对于基金公司交易行为的监控将更加精准,尤其是日交易额、头寸和持仓等;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提高整个环节的资金利用效率,因为券商结算模式不涉及最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的缴纳。
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抓手
在券商结算模式爆发的同时,行业财富管理转型也进行得如火如荼,两者相得益彰。国泰君安表示,券商结算模式可助力券商财富管理转型,凭借其与生俱来的优势,已逐渐成熟并受到业内认可。同时,它也成为消除异常交易等风险的有效途径,市场上有越来越多的头部券商和基金公司入局,意图占得先机。
长江证券表示,券商结算模式有利于券商建立与公募基金公司的深度绑定,券商可获取更加丰富的佣金和交易量,公募基金市场体量大,交易量市场占比具有较大优势,同时,券商结算模式可豁免公募基金分仓佣金比例30%上限,券商通过代销公募基金可以获得更加丰厚的佣金。此外,券商更有动力做大基金保有量,获取更多更稳定的佣金收入,朝着真正的“财富管理转型”迈进。
孙艳芳指出,虽然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尚处于初始阶段,但是转型速度却在不断加快,其顶层设计、制度体系、理念转变、业务管理、激励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在与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国外财富管理机构看齐。
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销售机构非货基金销售保有量排行显示,百强名单中一半左右都是券商,证券公司渠道对公募整体零售渠道的规模贡献占比越来越高,正在成为重要的零售渠道合作伙伴。光大证券表示,券商结算模式加强了券商与基金公司的资金黏性和客户合作关系,更能助力券商的公募产品市场规模扩张,提高金融产品保有规模。
光大证券进一步指出,基于自身客群特征,券商可以选择优秀的基金公司及基金经理联合打造更加适合自身业务发展及客群需求的产品,形成基金公司与券商之间的双向选择。采用券商结算模式定制产品是深入推进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重要抓手。
除了头部券商积极部署,券商结算业务也给了中小券商弯道超车的机会,不少中小券商开始下场布局。
孙艳芳表示,联储证券在系统改造、业务制度、操作流程等方面均进行了完备的规划和布局,总部财富管理部作为业务推动部门,负责业务准入标准的制定和集中化的管理。分支机构根据区域优势和客户资源储备,快速相应业务。以总分联动的方式,拟在券商结算业务“蓝海”市场中快速构建业务壁垒,做大做强财富管理业务。
可防范交易和结算风险
目前,券商结算模式已逐渐成熟并受到各界认可。长江证券认为,券商结算模式将传统的托管人结算模式中场内结算参与人、托管人的职责分离,通过加强对交易行为的前端监管,可防范交易和结算风险,同时清算数据返回给证券公司,促进托管行结算模式下风险敞口闭合,完善证监会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监管体系,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稳定。
国泰君安指出,券商结算公募产品的核心是产品定制销售模式,公司在一个时间段投入较大销售资源,后续该产品的业绩表现、客户的持有体验相对更为重要,故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对下阶段市场整体情况进行预判,有针对性地优选基金经理。
兴业证券表示,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基金投资交易、运营操作同原托管人结算模式仍有一定区别,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需要付出一定的系统成本和学习成本,改变原有的操作习惯。(林倩)